夠鐘發佈

最初Blogger推出定時發佈功能,我就想:「用來寫遺言好像不錯」

如果是我的話,一定會寫夠一定份量才去死,然後在最後一篇提到:「我掛鳥」
之不過,這未免死得太辛苦了吧?而且還非常老土

說回正題,雖然未死,但我現時都是採取定時發佈方式,基本上每週的兩篇都一早寫好。
對我的好處是,在發佈日之前能留點空間給自己修改,不用寫完就發。

另一好處在於每週兩篇,這參考了A List Apart的做法,不會太多或太少。
或者可以用月餅論去理解,試想一下,假若一年365日都食月餅,想必一定會「食濟」,但換成每週兩款不同口味的月餅就很不同了。

不過定時發佈亦有它的壞處——時效性,到文章發佈時,事情有機會已經WOW了、不適用了,曾經就試過因此而整篇砍掉。

當然,只要我想,依然可以即時寫即時發
想寫就寫,想發就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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