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票的考慮

繼續投票的話題,之前「L'Arc~en~Ciel WORLD TOUR 2012」有個投票,叫大家選出三首最喜愛及希望在LIVE上聽到的歌曲。如果純粹叫你揀三曲最喜歡的歌,你不用考慮太多,只需隨心而投,但當你知道投票結果會影響你能否在LIVE上聽到,就多了一重考慮。

「喜愛的歌」跟「想聽的歌」是兩回事,前者是表態,是單純的統計;後者是表決,是在決定一件事情。「表決」的時候,你很難為「表態」而放棄表決權,舉個例,就算你有首很喜歡的冷門歌,礙於實際情況你還是不會選它,否則就跟廢票無異。

現實上,有得考慮就已是福氣,因為你的那一票根本毫無決定力。投票是講求「埋堆」的遊戲,不埋堆的你就只有一張白票,到頭來擁有表決權的,依然是一個個團體。這些團體的成員,其那一票還算是他們的個人選擇嗎?他們的身份還算普通市民嗎?這還能稱之為民主嗎?

P.S.你他貓的準備好沒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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